大提琴导师向私人学生家长称学生考试需要换琴,并称可代购以取优惠,但隐瞒真实折扣与价钱,从中诈骗逾6000元。涉案男导师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,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。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判刑时表示,被告因贪念犯案,考虑到被告背景良好、没有案底及即时认罪,感化官报告内容正面,但法庭认为感化官建议80小时社会服务令较低,不太理想,决定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。 30岁被告何嘉洋,为私人大提琴导师,被控于去年7月至8月期间,建议一名学生家长替儿子购买新的大提琴在音乐考试中使用,并表示可取得折扣优惠,但隐瞒真实折扣价钱。
其他人也在看
上一篇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