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宣布《牙医注册条例》明年1月1日起增设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来港的机制。衞生署已展开招聘工作,并与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紧密联繫,争取第一批非本地培训牙医于明年第一季来港为市民服务。 《条例》将为引入合资格非本地培训牙医增设新途径,包括开放予所有牙医的有限度注册,以及为专科牙医而设的特别注册。非本地培训牙医如已获衞生署、医院管理局、香港大学和菲腊牙科医院在内的指明机构,拣选为全职受僱工作,便可向牙管会提交有限度注册或特别注册申请,并在获批准后直接在上述指明机构工作。 非本地培训牙医如在指明机构服务合计至少5年,并获机构在参照牙管会的準则后,证明表现令人满意,便可申请过渡至正式注册。获有限度注册的牙医需参与牙管会许可试的临牀部分;至于获特别注册的牙医是否需要参与此部分考试,则由牙管会个别考虑。牙医正式注册后便可以在香港任何机构执业。 《条例》亦引入暂时注册途径,容许任何人向牙管会申请,让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牙医在香港进行臨牀教学或研究,为期不超过14日,但获暂时注册的牙医不能过渡至正式注册。 另外,《条例》亦会更新「从事牙科执业」的定义,附表2清楚订明只有注册牙医方可为另一人提供的服务,包括漂牙或牙齿美白程序、处方隐形矫齿牙套,以及牙齿贴片疗程。任何并非注册牙医的人士如提供或企图提供上述服务,即属违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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